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、《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<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闽教学〔2019〕21号)、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正式启用“福建助学”app的通知》(闽教办学〔2018〕10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福大学〔2019〕33号)等文件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资料审核、民主评议等程序,现将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:
学号 |
专业 |
认定类别 |
831901213 |
电子信息工程 |
特别困难 |
公示时间: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8日
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。最终认定名单以学校审批、公示为准。
监督电话:0591-22801601(院学工办)
联系人:张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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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16日